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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则楚:首善之区理应是宪政之区

http://www.sina.com.cn  2010年09月16日14:11  时代周报

  在广州亚运会还有50多天就要开幕时,广州的父母官已经在构思广州“后亚运时代”的新生活了。

  为了迎接亚运会,广州近两年大规模市政建设和“穿衣戴帽”,市民生活受到干扰,他们被堵车、被“穿衣戴帽”、被限行、被水浸,实在是怨言一大堆,如今,广州的父母官首次把“提高市民幸福指数”与“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,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”列为重点要抓好的两大方面工作,希望他们多少让百姓“幸福”一把。

  可统观广州父母官的思路,我依然可以看到父母官“让”我们幸福的明显痕迹:建“社区服务中心”,高度整合行政和社会资源,齐抓共管,解决居民生活需求,还提出要安“副局级街道书记”,来稳定基层干部。

  这是“幸福”之策还是一个“治民”之策?着实令人担忧。似乎把单位对“单位人”生老病死的照顾,改到由社区、街道来解决,就可以让变成“社会人”的市民幸福啦。

  其实,幸福感历来不仅仅是与生活水平简单一致的,“拿起碗来吃肉,放下碗酒骂娘”的事有的是,幸福指数最重要的指标是“当家作主”、是不“被”硬要接受。作为“首善之区”的广州,社区基层建设的首要任务,就是真正地实行社区居民的自治,把社区各种公共事务的决定权,还给社区居民自己!政府在管理职能上,必须有边界,不能干预社区居民自有公共物权的使用开发。

  要做到这一点,必须真正严格执行《居民委员会组织法》,规定只有本社区居民才能够担任居民委员会委员、副主任、主任,必须严格执行《物业管理条例》,建立社区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!把社区事务的决策权通过这些合法组织,交还给社区居民自己。

  目前,广州市的各居民委员会基本成为街道政府的工作部门,许多居民委员会的主任、副主任都是上面任命的非社区居民!许多楼盘至今还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,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过程十分繁琐,街道、居委不支持就更难成立,开发商利用强大的财力和居民处于一盘散沙的状况,不是买通政府的有关人员,就是组织起自己的傀儡业委,公开在居民里挑动“群众斗群众”,侵占社区共有业权的开发收益,甚至不惜雇凶打人来阻止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。这样的社区,就是有了“社区服务中心”,也不可能让居民幸福的!

  首善之区,理应是宪政之区!依法依规办事,落实居民的各项权利,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、利益表达权、共有财产权等,才是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根本!希望在“社区建设”上,要像抓“社区服务中心”建设一样,抓好社区的民主政治建设!

  作者系广东省政府参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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